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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苏州市高新 技术企业复审条件

发布时间: 2023-11-20 09:50 更新时间: 2024-03-02 11:00
  •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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