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新企业复审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凡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
发布时间: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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