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高 新技术企业二次复审条件
北京市国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复审条件
北京市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二次复审条件如下:
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由企业向认定机构提出复审申请1。
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等材料1。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的比例1。
具体可咨询quanwei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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